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

約定專有的區域也要由管委會全額負責嗎?

二街40、42、44號3間住戶的2樓天花板漏水,上方是3樓陽台地面屬公共區域但是約定專有,因為僅限3樓住戶可以進出,公共區域修繕照規約是要管委會負責,委員提問:這種約定專有的區域也要由管委會全額負責嗎?

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有明文,由約定專有之區分所有權人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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